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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衔接“十五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压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和党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专题部署会议2次,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和绩效考核核心内容,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思想武装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5次,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将法治培训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必训内容,组织《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培训,切实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订《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法治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和考核标准,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办清单”三单管理模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聚焦法定职责,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一)健全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规范收支管理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年预算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控机制,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税费征管,依法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坚持严格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强化制度约束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全程记录执法活动,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制定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处罚标准,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全年规范执法检查5次,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强化监督问责,筑牢法治保障防线
(一)完善监督体系
构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开展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专项检查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
(二)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等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健全问责机制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不当、履职不力等行为严肃问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情形,激励干部依法履职尽责,营造既守底线又敢担当的良好氛围。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方式和责任主体,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创新宣传形式
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财政法律法规解读10余篇;深入企业、乡村开展“送法上门”活动5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三)推进法治创建
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打造"法治财政"宣传品牌,通过典型案例宣讲、法治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增强财政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精准度不足。普法内容与群众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宣传形式创新不足,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扩大。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思想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开展精准化法治培训,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完善法治制度体系。聚焦财政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财政法律文书范本,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提升制度执行力。
(三)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执法实训和案例研讨,提高执法精准度;深化柔性执法,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服务并重。
(四)强化普法宣传实效。创新普法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个性化普法,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法平台,推动财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古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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