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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12-26

2024年,古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成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古县被省依法治省委员会确定为深化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跻身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推荐名单,古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筑牢法治政府“基本盘”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纳入《古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事项实行全链条管控、全过程监督、全闭环管理。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对《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社会资本投资捐建公共设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相关文件合法合规。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破除制约企业发展制度障碍。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外脑”作用,全年共代理案件17件、审查合同100余件、提出法律建议200余条,有效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四是汇聚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7件、政协委员提案94件。深化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26个。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复率均达100%。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谱写法治秩序“新篇章”

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制定《古县关于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举措》,统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应急、消防等单位开展实战演练、以案说法等特色培训活动,指导乡镇执法人员掌握规程、边学边干,共开展各类活动10次。累计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9期,其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2期、公共法律知识培训15期、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12期,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法治、业务综合能力素质。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2024年组织执法证件考试2次,注销执法证件10本,换领执法证件5本,新申领执法证件6本,目前有效执法证件321本,把好执法人员“入口关”。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各乡镇认真开展行政检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0余件、“行刑衔接”案件9件、其他执法类执法案件20余件。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整改工作,赴霍州市交叉开展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古县交通运输领域2023年专项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1宗,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3份,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绘就法治轨道“新蓝图”

以优化政府服务为目标,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常态化推进“互联网+监管”,监管数据共9862条,认领率100%,编制率100%。提升“12345”便民热线服务质效,平台受理热线工单数3316件,满意率98.55%。二是持续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早餐会、下午茶、夜沙龙”活动,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项目落地达效。深入实施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项目前期审批“全代办”,持续擦亮“一见如故”服务品牌。扎实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96项常办审批事项达到全国最短审批时限。“7×24小时”不打烊政务超市县乡两级全覆盖。三是持续提升社会治安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各类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4%,破案率同比提升10%,破获8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返还资金70万余元,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奏响法治服务“协奏曲”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编辑人民调解工作专报12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0余次,调处纠纷487起。持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全县3个司法所被确定为“山西省‘枫桥式’司法所”。《深耕乡镇法治建设沃土  助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结硕果》案例成功入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主编的《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二是全力推动信访法治化。制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落实《临汾市县(市、区)级信访工作流程再造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一办五组”工作机制,建设标准化信访接待场所,开展信访业务集中培训,建立信访事项信息化电子档案。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02批492人次,网上接收上级转办信访45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及按期答复率均达到100%。三是持续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质效。在古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专题培训《行政复议法》,推动各部门更好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新要求新规定,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作用,全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6件,案前调解8件,案中调解4件,调解和解率75%,调解成功率100%,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全年参加行政应诉案件12起,出庭应诉率100%。四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构建“3353”工作机制,加强线上宣传载体平台运用,在“法通通”抖音账号推送普法微视频34个,推出《律师说法》栏目12期、“普法进行时”栏目5期。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为全县79个村(社区)设立法律顾问,培育“法律明白人”396名,开展专题培训8场次。五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将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列入民生实事,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免费法律咨询量1280人次,完成率达128%。持续推广古县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平台微信小程序,群众可24小时在线办理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在线申请、预约等业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决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突出思想引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分章节、分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次,全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3次,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0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干部轮训和读书班必修课程,带动全县领导干部常学常新,在学思践悟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根基。

高位谋划推动。带头扛起推进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要求,自觉落实“四个亲自”,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4年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制定《古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度工作清单》,明确43条工作任务,清单化推进,责任化落实。依法严格赋权,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古县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工作。常态化专题研究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冬季行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等工作,示范带动各乡镇各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优化机制明责。2024年1月组织召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述法主体涵盖48家县直单位和六个乡镇。发挥督察“利剑”作用,认真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化营商环境调研式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供给,切实把督察成果转化为发展实效。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虽然古县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自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有待加强,成效不够明显,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工作结合创新不够。二是依法治县办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方面还有差距,与成员单位沟通对接还需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和具体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优化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不断丰富法治专题学习形式,利用中青年干部培训、履职能力提升等各类培训班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浓厚氛围。

(二)认真落实“一体建设试点”工作。全力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一体建设试点”总体思路和市委部署要求,对照一体建设试点方案建设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重点、突破难点、挖掘亮点,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自觉依法接受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合法透明运行。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古县关于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举措》,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五)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完成2025年目标任务,落实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申报省级标准化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协同共进。建议:一方面希望市委不断探索和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新模式、新方法,强化对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帮助古县建立完善试点工作制度机制,提升法治古县建设水平,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希望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培训,强化法治人员轮训,开展适应基层特点职前培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不断提升基层法治队伍能力和水平,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有力支撑。

下一步,古县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政府转职能提效能,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临汾作出更大贡献。

                 古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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