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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古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础,全面落实总局和省市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关键推动者和首要实践者的作用,引导全局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要求全局干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征管、优化服务,确保把全局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2024年,组织县局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深化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同时,督促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在“税学苑”平台学习进行执法资格考试的学习,3名新录用公务员均已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规范税费征管行为,切实保证税费收入量质并重,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坚持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做到“平稳、协调、安全、持续”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确保组织收入质量过硬。
2、高要求落实税收优惠。在工作中,构建真抓实干的执行机制、横竖双向的协同机制和构建严密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执行政策不变通;紧扣“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三大关键,确保政策覆盖不遗漏;坚持与党的建设相结合、与优化营商相结合和与服务地方相结合,确保落实政策不打折。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公文管理措施。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清单。二是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事项进行法制审核。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本市税务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构建“党建引领、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协同共治新格局,不断加强与其他部门涉税信息共享互换,逐渐形成了覆盖面更广、及时性更强、可挖掘价值更高的税收大数据。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建设,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提高行政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强化大局意识、群众意识、纪律意识、负责意识和团结意识。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税收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加强税收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提高执法文书的质量。推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税收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中的问题。加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税务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发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秉承“立足长远、防患未然”的思路,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提升队伍素质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应对突发事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最大限度地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依法处理涉税舆情、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等的意识和能力稳步提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将枫桥经验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机结合,围绕“服务不缺位、执法有温情、矛盾不上交、征纳更和谐”理念,不断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呼声较高的办税缴费高频事项、热点诉求、办事堵点,进一步降低纳税成本,持续推进“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税务分局(所)治理现代化。
2、全面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运转良好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3、成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争议调解处理中心。按照“多方联合、一站服务、内部协同、统一反馈”的工作原则,将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打造一个高效、便捷的争议调解处理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征缴争议问题将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有力保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深入推进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发挥督察审计监督治理作用,聚焦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部失职失责行为。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有力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持续深化税务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以数治税,推进数字化转型。围绕“构建智控中心指挥,聚力团队集约作战,重组人员履责布局,扁平优化业务流程,深耕聚能以数治税”的总体思路,探索打造具有古县特色的“税费业务集中处理中心”,通过“数据驱动+规则驱动”的“智税”工作模式,解决基层战力分散、治数不清、质效不高等问题,推动县级税务局税费服务管理现代化建设在古县落地见效。
2、深化征管改革,精准智治监管。按照着力转变税费征管方式要求,探索税费服务管理现代化工作路径,推动税费高频业务事项网上办和掌上办,提高网上事项审批效率及网上办税效率和办税比例,最大限度压缩平均办理时长。利用“征纳互动”平台,实时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处理纳税人申诉。
3、数据赋能,精准推送政策更省心。发挥核心征管系统作用,税费业务集中处理中心细分对象、紧扣需求导向推送。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类型、人员身份等,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识别、匹配,将需要享受政策的纳税人信息进行标签化管理,“点对点”精准推送,实现政策的“零延误”,确保纳税人能够第一时间了解税务动态。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注重发挥“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头雁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必述法要求。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局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局班子的带头示范作用持续发挥,始终确保了法治建设正确的方向。持续深化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发挥县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落实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议事规则和制度,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确保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转高效、协调顺畅、保障有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税收业务不牢固、专业知识结构单一,习惯于凭经验执法,缺乏解决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二是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多以宣传单、横幅等线下宣传方式为主,线上宣传力度不足,形式创新不够;三是抓常规工作落实多,自选动作少,工作缺乏特色亮点。
三、2025年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采取积极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进我院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指导工作;二是加大宣教力度,丰富宣教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要求税务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全局执法人员的各项政策业务培训。四是深入推进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推行“三项制度”系列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古县税务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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