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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邢女士反映问题的回复

2024-05-08

标题 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邢女士反映问题的回复
写信时间 2024-04-28 回复时间 2024-05-08
请求类型 咨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单位 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留言内容 咨询就业见习岗位
回复内容 收到县长信箱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同来信人沟通,详细解读了我县就业见习相关政策。经了解,来信人已考取研究生,9月份即将入学。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第二条规定,“在人社部门认定的用人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上,进行为期3个月—12个月的岗位实践锻炼,从而达到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目的。”若来信人具有充足的就业见习意愿,可拨打电话:0357—8325806或13700588851(赵先生)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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