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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古县洪安涧河北支规划治导线部分段的批复

2024-06-07

古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古县洪安涧河北支规划

治导线部分段的批复

古政复〔2024〕11号

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对古县洪安涧河北支规划治导线部分段调整的申请》(古水字〔2024〕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1.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你单位编制上报的古县洪安涧河北支规划治导线复核报告在技术上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进行调整。

2. 规划治导线调整后,你单位要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进行公告并上报备案。

3.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河道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行洪畅通、防洪安全,治导线调整完成前,严禁非法占用现状河道。

特此批复

                           古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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