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减税降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5-07-3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

现就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二、上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7月31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8102000039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