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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税务局关于三项举措确保个税退税优惠政策落地落实的工作简报

2022-11-24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满足个人换购住房需求,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为能使此项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快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古县税务局主动靠前服务,确保纳税人尽享政策红利。

一是加强宣传辅导,从源头入手推动政策落实。注重多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对优惠政策全面解读。借助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征纳互动平台、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政策宣传内容,利用办税服务厅、电话、微信、纳税人学堂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辅导,提升群众对个税退税优惠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做好内部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政策把握能力。对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导税人员、税收管理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懂政策、会操作、能辅导,按照统一口径、准确高效解答的要求,为纳税人办理退税事项。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项窗口,配备税收优惠政策咨询辅导员,及时向纳税人做好政策的解答和引导,提升办税效率;对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跟踪反馈。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古县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申请退税、享受税惠福利,确保税收红利为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助力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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