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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工信和科技局

2025-12-17

古县工信和科技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县商务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古县工信和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技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贯彻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全县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工业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县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  

(八)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及工业能源节约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全县的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核。 

(十四)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未授权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指导。  

(十五)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六)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通过统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十七)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对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八)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收入分配政策和指导意见,指导监督监管企业落实工资分配政策。  

(十九)负责本系统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宣传和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

(二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一)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二)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五)参与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我县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六)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全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提出重大体制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新型产业园区建设。

(二十七)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省外、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统筹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重点)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管理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十)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

    (三十一)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三十二)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三十三)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四)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我县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十五)负责引进省外、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三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古县工信和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值班应急、督查、文书档案、机要、提案、保密、印鉴、会务、接待、大事记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督查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和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工业、商务高质量发展思路和措施。参与研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领域重大经济决策,综合协调有关政策的落实。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汇总答复人大、政协代表提案议案,并督促落实上报。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它法律事务。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编报机关行政经费预决算、各项资金使用管理。

工信和科技

组织拟定全县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新材料、原材料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新技术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工业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思路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措施建议。研究提出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实施汽车行业产业规范管理事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废旧物资再利用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

组织拟定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符合国家信息化产业政策项目的确定,指导信息化产业项目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化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领域行业规划。承担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

研究拟订全县科技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法规、行政规章的建议;管理软科学研究、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各项科技发展计划,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的审批,民营科技企业资质认定指导、人员培训及信息咨询,全县新产品试制计划的编制与实施,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管理,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科技网站管理,拟订全县科技成果管理规定,以及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以及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等统计工作,管理全县知识产权、专利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各部门及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三)商务和国资

研究提出全县各类国有企业改革办法和措施。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提出企业合并、改造、上市、合作组建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制度、办法,组织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监管企业清产核资损失核销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意见和措施。

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承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的备案工作。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优化商业布局,建设商业功能区、特色商业街区。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规范商业领域投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定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进行实时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老旧汽车更新工作。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平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

拟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负 责 人:王  彬

办公地址:古县岳阳镇丹凤路(旧粮局2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0357—832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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