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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5-12-19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古县开发区管委会”),正处级建制,为临汾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委托中共古县县委、古县人民政府管理。中国共产党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古县开发区党工委”)为中共古县县委派出机构,与古县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

古县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并实施开发区发展目标、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开发区的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开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并做好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负责开发区组织、编制、人事、干部聘任聘用管理、 财政等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研究,创新人事和薪酬制度,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制,逐步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管理运行机制。

(五)组织编制、修改开发区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六)负责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健全招商引资机制;负责开发区投资与招商引资的协调服务工作及开发区内政务服务工作。

(七)依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适应市场需求,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

(八)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开发和管理,协调处理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受临汾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民政府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办理土地出让(划拨)、收回、处置事项。

(十)负责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组织编制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开发区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方面的管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协助属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对区内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四)统筹区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接并行使依法赋予开发区的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权限,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十五)承办临汾市委、市政府,古县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与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等职能,突出主责主业,开发区内的教育、民政、卫生健康、信访、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古县人民政府负责。

2.开发区统计数据纳入古县统计数据,主要经济指标由古县统计局负责统计。

    负责人:杨晋栋

    办公地址:古县岳阳镇槐树村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联系方式:0357—83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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