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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牵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调查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制度和规划。
(三)负责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推行污染集中控制和对污染治理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和大气、噪声、土壤等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污染源排污状况分析报告和专题报告。
(六)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七)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古县环保局下设1个行政科室和8个事业科室(生态建设站、环境规划开发中心、环境监测站、环境宣教信息中心、环境法制中心、环境监察大队、污染控制中心和排污申报中心)。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015年我局收入7409029.93元,比2014年增加2701992.25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211870.04元。原因:2015年有调资、龙母沟工程和涧河工业园区环评费,有上级专款140万元。
本年支出:2015年支出6560979.93元,比2014年增加2419086.25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4211870.04元。原因:2015年有调资、龙母沟工程和涧河工业园区环评费。
公务接待费:2015年公务接待费8400元,比2014年减少5914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7400元。原因:接待上级检查次数减少,且严格按照用餐标准。
公务用车:2015年公务用车支出118700元,比2014年增加16700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了55000元。原因:本年度我县卫生县城复验,监察人员入驻企业监管次数较多,所以车辆费比上年增加。
因公出国费:无
人员情况:2015年底环保局在职人员75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66人;退休人员7人。
古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牵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调查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制度和规划。
(三)负责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推行污染集中控制和对污染治理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和大气、噪声、土壤等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污染源排污状况分析报告和专题报告。
(六)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七)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古县环保局下设1个行政科室和8个事业科室(生态建设站、环境规划开发中心、环境监测站、环境宣教信息中心、环境法制中心、环境监察大队、污染控制中心和排污申报中心)。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50618.66元,上年预算总收入:4211870.04元,本年增加自收自支人员全年经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3300元,上年预算:27400元,比上年减少14100元。
2016年公务用车年初预算:30000元,上年预算:55000元,由于车改原因减少3辆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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