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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统计局的工作职能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县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全县统计调查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组织执行全国统计的基层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
3、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4、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的月度、季度、半年度 、年度等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和景气监测,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国各地统计资料,对县外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分析对比研究。
5、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保障统计数据准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8、研究制定全县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9、统一管理县统计局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各乡镇政府管理乡镇统计人员;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技术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核工作。
10、管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11、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报刊书籍发行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组织机构:古县统计局为正科级建制,内设行政“二股一室”,包括办公室、综合股、企业股三个正股级行政股(室),以及事业“三队二中心”,包括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队、能源统计中心、普查中心五个正股级事业中心(队)。统计局行政编制9人,实有人数9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0人,退休人员3人。
古县统计局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年支出2254377.96元,上年支出1745175.08元,比上年增长29.18%,原因是新增人员5人。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54377.96元,预算为1433952.28元,比预算支出增加820425.68元,增加原因为新增人员工资和农业普查经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决算数为13298元,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300元、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000;与年初预算无出入,比上年增加3298元,增加原因是2016年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上级来人指导检查较多,召开乡镇临时会议较多。
三、单位人数增减情况
2016年在职人员19人,2015年在职人员15人,比上年增加4人;增加原因招聘2人,调入3人,调走1人。
四、单位绩效工作情况
1、准确圆满完成了2015年统计年报及2016年月报、季报、半年报等定期报表任务。
2、完成了1%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3、完成了城乡居民收入记账调查任务,为推算全县居民可支配收入提供了可靠依据。
4、农村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5、完成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摸底、入户登记、报表审核、整理汇总等工作。
五、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使用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701299.0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60389.3元、印刷费为513458元、邮电费17000元(5部电话及网费)、差旅费96134元(主要是外出培训较多及第一书记下乡产生的费用)、培训费83878元(住户记账、农业普查培训)、劳务费351794.28元(住户记账调查员劳动报酬、农业普查“两员”劳动报酬)、办公设备购置94480元(省普查配备普查专用设备)。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统计局采购办公设备94480元,其中:20000元为计算机(5台)是进行询价采购,74480元(PDA移动数据采集机)由市局统一进行政府采购下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古县统计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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