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2018年

古县古阳镇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2019-08-2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古县古阳镇中心学校地处古阳镇古阳村,省道323线东侧,创建于上世纪70年代建县伊始,经历多年历史沿革和时代需要,由古阳镇教育办公室更名为现在的古阳镇中心学校。我校现在下辖6个中心小学和1个公办幼儿园,分别是古阳中心小学、金堆中心小学、相力中心小学、安吉中心小学、白素中心小学、热留中心小学、古阳镇中心幼儿园,服务半径约20公里,14个自然村,8000余口人。2018年年末实有在编教职工89人,退休61人,2018年末学生450人。

主要职能是为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供管理保障。管理教师队伍,组织教学研究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我单位由古县古阳镇中心学校一个单位构成,下辖6个中心小学和一个公办幼儿园,分别是古阳中心小学、金堆中心小学、相力中心小学、安吉中心小学、白素中心小学、热留中心小学、古阳镇幼儿园。

预算代码:135011。

在财务收支方面,我校高度重视财务工作,强化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都能做到认真落实财务制度,实行“校财局管”管理,会计资料真实反映财务收支状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479.31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按照人社部门调资和财政增加福利费项目等。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29.25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25.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按照人社部门调资支出增加和财政增加福利费项目支出等。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58.59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比预算增加220.7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下辖学校煤改电改造工程和卫生厕所改造工程以及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拨款等;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270.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下辖学校应急取暖、煤改电改造工程和卫生厕所改造工程以及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支出等;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0.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0.4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用于教师监考评卷的招待费增加;比2018年预算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招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校教师监考评卷,批次150,人次38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校的业务量增加。2018年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心学校办公、党建工作、教研工作等日常公用支出。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2.8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工程32.8万元、服务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办公楼房使用面积25777平方米,价值1843.5万元,位于下辖各学校所在村(金堆村、相力村、安吉村、热留村、古阳村、白素村)。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13.65万元,主要为学校教育教学设备、桌椅板凳、仪器、图书等。

我单位占有通用设备1052件,价值462.21万元;家具7999件,价值185.93万元;专用设备1773件,价值159.22万元;图书、档案14410件,价值14.48万元;无形资产12件,价值5.35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支出决算141.01万元(劳务派遣劳务费)。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项目资金使用到位,绩效评价优异,各项资金全部并充分用于改善学校设施设备和教育教学。

(五)其他:

2018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7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减少。

2018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7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拨款减少,学校少年宫节约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山西省临汾市古县古阳镇中心学校.XLS




2019年8月21日

古县古阳镇中心学校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8102000039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