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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应急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2019-08-2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指导协调并监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分析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并定期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3、承担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开采(含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4、承担全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5、负责起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有关规章制。

6、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

7、依法对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

9、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0、组织拟定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协调落实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

1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产业政策,提出全县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14、监督执行全县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

15、经授权,承担全县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16、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古县应急管理局是行政单位,财务隶属一级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单位内设机构5个:纠察队、培训中心、坑木林中心、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对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220.16万元,比2017年决算490.54万元增加了729.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五统一人员工资)增加了550.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179.07万元,主要用以聘请专家技术服务费、外墙清洗服务费、法律咨询服务费、取暖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电梯维护费、安全生产月费用及各相关培训费。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20.16万元,比2017年决算490.54万元增加了729.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五统一人员工资)增加了550.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179.07万元,主要用以聘请专家技术服务费、外墙清洗服务费、法律咨询服务费、取暖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电梯维护费、安全生产月费用及各相关培训费。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91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比预算减少16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监管信息平台项目没有实施。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预算数为5000元,决算数为0元,比预算减少5000元,其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其原因为我局没有公务用车。

三、 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7.11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0.8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18年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四、 其他说明

(一)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   车辆情况: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   房屋情况

我单位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期末净值为32.68万元,通用设备期末净值为484.48万元,专用设备期末净值为52.2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期末净值为56.7万元,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无形资产为0万元。

(三)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支出决算21.6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充分调动机关人员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真正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根据县人社局关于绩效工资考核的有关精神,参照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局人员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我局发放工资的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包括行政、离休、退休及临时工作人员。

2、   考核内容

我局绩效工资考核实行百分制,内容分为三部分:日常考勤、履职情况、加班情况、工作纪律。

日常考勤(40分):

正常上班人员按出勤率计算,除去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请假按绩效扣除,旷工按绩效扣除。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加班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履职情况(30分):

即所承担或分工负责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的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1)、对所担任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和运用,能迅速、妥当的处理工作中的问题(15分)。

(2)    能够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10分)。

(3)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5分)。

工作纪律(30分):

(1)    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工作安排(5分)。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发生违纪事件(15分)。

(3)工作细致认真、积极主动,不出现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10分)。    

3、   考核结果

(1)我局绩效工资实行月考核制,每月底由各科室根据本办法中的日常考勤、履职情况、加班情况、工作纪律三项考核内容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交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并在局纪检办监督下按结果进行奖励和惩罚。

(2)婚假、产假、长期病假人员不参与考核,按实际发放。

(3)每月10日前对上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半年兑现一次,同时作为评先评模、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4、   附则

各科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职工绩效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本科室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兑现资格。

(四)  其他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古县应急管理局   .XLS




古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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