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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农机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2020-08-2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和实施全县农机化发展、技术政策、结构调整以及农机管理的规划、方案和计划。开展农机化宣传和科普工作。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负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登记上户、核发牌证、农机技术状态检验;负责农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开展农机科普宣传;

(三)负责指导和组织农机产品的设计、生产、质量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查禁农机伪劣产品。

(四)负责农机技术改造、产品评优;负责农机维修网络建设,担负农机维修质量监督;负责协调处理重大农机维修质量引起的纠纷。

(五)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农机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农机生产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分析和信息发布;负责新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六)组织全县农机化发展调查研究,进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农机化生产作业动态,提供信息服务;进行农机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组织实施农机化重点工程。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古县农机局位于古县丹凤路紫薇巷1号,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全额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农机局下设六个站室,分别是办公室、管理站、培训站、监理站、推广站、质量监督站。现在职工作人员15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决算613.14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324.57万元,主要原因是:18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包含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11.87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5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动基本支出减少,18年结转购置补贴项目、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基本支付,部分资金结转。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6.1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比预算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未列入收入预算;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11.87万元,比预算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上级专款未列入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0.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7万元,无公务用车,比2018年决算减少0.055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等,批次125,人次350。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5.53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3.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调出人员、车补减少等,因此经费也相应减少。2019年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975万元,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车辆

2、房屋情况:办公楼房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价值24万元,位于更新丹凤路紫薇巷1号。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占有通用设备51件,价值46万元;家具108件,价值4.9万元;专用设备5件10.2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支出决算5.28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有:1.农机购置补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0.871万元,共完成机具补贴147台,受益农户99户,申请补贴资金全部兑付。2.农机深松作业:农机深松深度可达25~30厘米以上,可有效地打破长期以来铧式犁翻耕所形成的坚硬犁底层,有效地提高土壤的透水、透气性能,深松后的土壤体积密度为12~13克/立方厘米,恰好适宜作物生长发育,有利于作物根系深扎。

(五)其他: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20年8月12日

山西省临汾市古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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