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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或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中央、省、市驻县和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及企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落实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有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险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正股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法规与服务管理股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适合我县的动态调整机制。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药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待遇保障股
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定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央、省、市驻县和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及企业等单位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
(四)基金监管股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49.12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449.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49.12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449.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0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比预算增加449.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449.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4.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9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2019年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置购置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房屋情况:办公楼房使用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位于古县岳阳镇教育街8号。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占有通用设备15件,价值4.8万元;家具55件,价值2.7万元;专用设备0件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支出决算0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以党建为统领,抓“三基”建设,以基金可持续为目标,改革支付方式,以政策落地为目的,推进长期护理险试点,待遇全民共享。以全民达小康为中心,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医保扶贫不松劲。以基金安全为根本,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五)其他: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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