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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2020-08-20

2019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同时,以节约费用开支为重点,抓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制定了年初预算。现就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古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古县县委,其职能是负责县四大班子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具体是:公共节能宣传管理、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公务接待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政务中心大楼及文化活动中心安全运行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我中心编制39人。2019年在职人员33人、离退休人员15人。内设机构:办公室、公务用车平台、房管科、保卫科、接待科、节能科、会务科、财务科。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685.26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68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收入、比如2018年维修改造了市场监管局和扶贫局办公楼项目。2019年工程项目减少。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85.26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68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比如2018年维修改造了市场监管局和扶贫局办公楼项目。2019年工程项目减少。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2.63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比预算增加1112.63万元,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办公楼、市场监管局、扶贫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资金调整列支。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1112.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调整到单位。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47.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4.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95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23.5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比2019年预算减少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督导督查、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接待、环保督导督查、文明城市创建指导组督查、341国道规划勘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等工作,批次5328,人次365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调研、前往上级机关开会、汇报、考察学习、下乡调研、督查等工作。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1.27万元,2018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7.87万元,增加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构改革转变为事业单位。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03.8万元,其中货物62.4万元、工程522.4万元、服务1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公务平台车辆35辆价值710.92万元。

比上年增加3辆。

2、房屋情况:办公楼房使用面积44097.09平方米、价值11684.89万元,位于古县县城。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占有通用设备849件、价值1972.87万元;家具、用具4726件、价值435.07万元;专用设备537件、价值246.98万元;价值合计2654.92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支出决算155.6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绩效管理项目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狠抓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宣传和推广工作,开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提高认识、达到节能效果。

2、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做到用房不违规、创造清新办公环境。

3、有效提升公车服务能力,用车制度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节约经费支出。

4、严控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简化礼仪,围绕“细致、精致、极致”的标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及让来客满意又要节约开支。

5、统筹推进,全面做好集中统一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做到服务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创造全新的工作环境。

(五)其他:

2019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决算0万元,2019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20年8月20日

山西省临汾市古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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