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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2020-08-2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主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主要河流、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的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县地下水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问题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推进河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河道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骨干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县域小水网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流失的综合治理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十)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实施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蓄水闸坝、泵站的安全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和中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古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害、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1、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利局设内设机构4个:

(一)综合办公室

(二)水利水保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三)河湖管理和水资源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四)行政审批管理股

2、县水利局保留事业单位7个:

(一) 古县抗旱服务中心;

(二) 古县防汛服务中心:

(三) 古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四) 古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五) 古县“三水合一”供水服务中心;

(六) 古县水利站;

(七) 古县水保站;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古县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一至九表在古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报表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综合收支与上年作对比:年度总收入上年度为2904.68万元,本年度2812.25万元,比上年减少9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度收入2901.08万元,本年度收入2812.25元,比上年减少88.8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相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度收入3.6万元,本年度3.36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减少原因是因移民人死亡4人。年度总支出上年度为2334.65万元,本年度为2861.02万元,增加52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上年度693.93万元,本年度689.21万元,减少4.72万元,原因为部分人员退休;日常公用经费上年度27.2万元,本年度35.72万元,增加 8.52万元,主要是增加福利费、工会费等。项目支出上年度1613.52元,本年度2171.81万元,增加55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存在跨年度项目款已按进度全部支付。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作对比,增减变化原因及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比2018年决算相比较减少0.65万元;减少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维修费用;与2019年预算比较少2.65万元,减少原因是因年初预算水质检测和抗旱服务用车较多,实际支出较少。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用餐,批次25批,人次23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年检、维修、安全检查、汛期巡查、河道巡查等。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5.72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8.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福利费、工会费等。2019年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其他说明

(一)编制情况

县水利局党支部现有党员30人;县水利局是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综合办公室、水利水保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河湖管理和水资源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股4个行政股室,核定编制7人;局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副科级1个,正股级6个。核定全额事业单位编制44人(古县水利站4人、古县水保站6人、古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3人、水资源服务中心6人、古县抗旱服务中心11人、古县防汛服务中心2人);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人(古县“三水合一”供水服务站10人)。

(二)人员情况

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全额事业28人,自收自支33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93.02万元,其中工程1005.5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单位现有车11辆,价值108.24万元,其中:专用车7辆,价值88.68万元,上级配备业务用车4辆,价值19.56万元。

2、房屋情况:办公楼房使用面积2085.64平方米,价值199.63万元,位于古县岳阳路254号。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795.6万元,占有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246.71万元,通用设备610件,价值467.13万元;家具256件,价值9.65万元;专用设备36件,价值72.11万元;2019年新增固定资产4.84万元,核减固定资产6.98万元,新增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防汛、抗旱专用设备等。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支出决算18.76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组织开展了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2019年水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写,提出编写要求,明确提报时限,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圆满完成。目前,2019年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

2019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36万元,,2018年收入决算3.6万元,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库后期扶持人员死亡4人,停发移民补助。  

2019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36万元,比2018年支出决算3.36万元,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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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临汾市古县水利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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