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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2021-08-29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政府实施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荒山绿化、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和防治水土流失等工程,宏观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国营苗圃、基层林业工作的发展建设与管理。

3、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审核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全县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4、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5、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和护林防火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6、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7、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全县木材生产、林产品加工,宏观管理林木花卉及名贵树种。

8、按规定进行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财务及重点林业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筹集和管理全县林业基金。

9、负责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的鉴定及推广应用。负责全县林业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宣传、教育、人才培训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古县古阳木材检查站

1、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

2、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检查本辖区内木材运输。

3、查验木材运输证,制止违法运输木材。

4、协调防止辖区内的木材过度消耗,按照规定制止无证运输木材、私收乱运、偷砍滥伐等行为,维护木材流通正常秩序。

5、承担辖区内森林防火以及封山禁牧工作的检查、落实。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古县北平木材检查站

1、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

2、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检查本辖区内木材运输。

3、查验木材运输证,制止违法运输木材。

4、协调防止辖区内的木材过度消耗,按照规定制止无证运输木材、私收乱运、偷砍滥伐等行为,维护木材流通正常秩序。

5、承担辖区内森林防火检查以及封山禁牧工作的检查、落实。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古县林业管护站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防火实施办法》以及有关的林业法律法规。

2、编制、申报森林采伐限额、组织编报年度采伐作业设计,并做好采伐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办理林业行政许可审批有关项目,并做好上报材料的拟定和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科技推广等工作。

5、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安排部署天然林保护管护的各项事宜。

6、负责公益林项目的方案、编报,并组织实施。

7、负责编制森林防火扑救预案,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检查,积极组织森林防火的扑救工作。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古县造林站

1、宣传国家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

2、协助县林业中心制定林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为我县生态建设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3、积极实施项目造林工程,主要包括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及验收等工作。

4、推广林业实用技术,提高造林质量。

5、重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育林基金的造林工程、省级造林绿化六大工程及县上的造林绿化等工程。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古县种苗站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

2、制定全县林木种苗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负责林木种苗的选育、调剂、供应、管理、质量检疫等工作。

4、协助县林业中心核发本县辖区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检验合格证”。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古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1、宣传贯彻实施《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条例》。

2、组织、制定县域治理方案和防治计划。

3、开展并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防治和测报工作。

4、负责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5、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古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1、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保护森林资源及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3、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查处乱砍滥伐和私挖乱采等破坏森林植被的违法行为。

4、依法打击乱捕乱猎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

5、依法做好封山禁牧等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古县林产品经销站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木种子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林产品经销,制定年度经销方案。

3、负责管护优种核桃接穗圃的各项工作,提供优良接穗。

4、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古县林业规划服务中心

1、负责县域内林权的确认、林权初始与变更登记的受理和初审、林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2、负责县域内集体和个人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经营权)流转管理和监督。

3、负责县域内林权小额循环贷款林权抵押登记备案。

4、负责县域内林权流转、登记、变更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及有关报表工作。

5、承担本县行政区范围内森林资源一类、二类、三类调查,湿地资源、营造林成效、林业灾害损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林权勘测和征占用林地调查(查验)等。

6、负责编制本县各类林业规划,编制二类编案单位森林经营议案。

7、负责编制本县造林总体设计或建设方案、造林作业设计和伐区作业设计。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派出机构

3、所属事业单位

古县林业规划服务中心

古县国营苗圃

古县国营林场

古县林产品经销站

4、人员编制

古县林业局属行政单位,为全额预算单位。隶属于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位于临汾市古县相如路,现有编制66人,实际在职人员60人,其中:事业在职20人,差额在职4人,五统一在职5人,自收自支在职7人,行政在职19人,财政临时共5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注:如果公开表中某张表是空表也要挂空表,并附说明,格式如下图所示: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524.2万元、支出总计3524.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0.61万元,下降1%,支出总计减少50.6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由于天保工程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17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0.87万元,占比99%;其他收入8.05万元,占比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17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38万元,占比19%;项目支出2568.21万元,占比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16.15万元、支出总计3516.1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8.66万元,下降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8.66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由于天保工程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65.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11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发放死亡人员抚恤金(3人)以及支付2019年结转项目上级资金。其中,人员经费567.33万元,占比18%,日常公用经费38.05万元,占比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7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65万元,占4%;节能环保(支出286.9万元,占9%;农林水支出2714.62万元,占86%;住房保障支出42.42万元,占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806.32万元,支出决算317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74.21万元,支出决算12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死亡抚恤金等。

较2019年决算增加57.14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发放死亡人员抚恤金(3人)以及调资等。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478.25万元,支出决算28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用于退耕还林工程以及护林员基本工资发放等。

较2019年决算增加172.89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退耕还林及天保项目工程款未支付完,2020年验收工程予以支付等。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1088.27万元,支出决算271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以及林业和草原支出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

较2019年决算减少46.86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有退休、调走等。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0.94万元,支出决算4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发放等。

较2019年决算减少5.02万元,减少11%,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4万元,支出决算18.21万元,完成预算的51%,比2019年减少3.8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好多都是视频会议,迎接省、市相关人员来检查、指导以及验收林业各项工程较少,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5万元,比2019年增加2.8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工会费及福利费提高标准。2020年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邮电费、电费等日常公务运行。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在册车辆2辆,实有车10辆,总价值102.62万元。其中4辆为森林消防洒水车;3辆消防专用三轮车;1辆为森林消防指挥车;1辆为森林派出所执法车;1辆为森林管护工作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8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03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

组织对上级专款资金的所有项目进行评价,例:退耕还林、天保工程、通道绿化等8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65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未成林管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38.7万元,执行数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90%以上用于人工巡护费,34.83万元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二是10%的资金用于管护设施的建设、补植补栽、作业编制、检查验收等费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不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以巡护为主,缺少补植和后续的抚育管护资金,严重制约了未成林造林地的成林转化;二是管护队伍水平较低。贫困人口较多,人口年龄偏大,聘用管护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足,造成管理意识不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管护队伍的培训,提高护林员对管护工作的认识,完善管护制度,提高管护成效。

通道绿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104.4114万元,执行数为93.70765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自2007年以来我县对309国道绿化、323线通道两侧、环城东西两山等地进行了占地造林绿化,全部占用农户的耕地。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管护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导致一些造林绿化面积被损坏,要加强管护,禁止牛羊入山。

下一步改进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严格考核机制,提高工程标准,继续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绩效评价,使资金科学化预算、规范化支出、合理化应用、严格化监督。

上一轮退耕还林到期抚育农户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52.31万元,执行数为45.2769万元,完成预算的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度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到面积抚育补助资金45.2769万元,支付率87%。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部分收益差,或者基本无经济收益,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导致补植不及时。

下一步改进措施:盘活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可将补助资金用于不合格退耕地的补植补造,让有劳动能力的人补栽,使退耕地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到验收标准。落实退耕地的管护责任,退耕农户是直接管护责任人,村委会是主要管护责任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0年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古县林业局

2021年8月27日


2020年古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2020年古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绩效分析报告.pdf

2020年古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1.pdf

2020年古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2.pdf

2020年古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3.pdf

古县林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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