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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为孕产妇提供系统化保健服务和指导,开展住院分娩;负责对贫困人群实施相关的医疗救助。
2、掌握本县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县卫生局制定本县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全县0—6周岁儿童保健系统化管理和服务,承担托幼园所保教人员健康查体,管理和指导县城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
4、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保健教育、咨询及婚前卫生指导。
5、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6、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县内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7、负责本县内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8、负责在全县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9、负责在全县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10、负责在全县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用技术。
11、负责在全县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12、开展与妇女儿童保健目标一致的其他临床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古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6年,属财政补助全额事业单位,财务隶属关系为二级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编制人数40人,现有在职27人,退休职工9人,临时工4人。妇幼院内设机构9个:综合办公室、妇女保健科、妇产科、儿童保健、儿科、检验科,功能科、药剂科、信息资料科均为正股级。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 、古县妇幼保健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21.35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84.70万元,比上年增加63.35万元,主要是增加2016年晋升薪级、级别工资和2016年7月执行的机构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和效能建设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6年、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未列支三公经费支出。
本单位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运行经费预算75600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开支。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古县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救护车1辆,不属于财政供养车辆。
2.房屋情况:
妇幼保健院办公楼(四层戴帽)坐落于古县丹凤路16号,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414平米,2016年8月投入使用。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6年末资产系统固定资产为8238425.25元,财务报表为8238425.25元,经核查,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古县妇幼保健院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无.
(五) 其他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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