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2018年

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示

2018-04-1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式。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2. 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置,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5.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6.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北平镇卫生院设三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人事、应急、财务等工作

(二)医务室

负责医院医疗业务管理、医疗服务、农村卫生、中医药等项工作。

(三)公共卫生室

组织协调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工作。

三、人员编制

古县北平镇卫生院事业编制15名,在职共6名,退休4名,共计10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8.9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9.81万元,原因是人员和经费都有所减少。

2018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8.9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9.81万元,原因是人员和经费都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古县北平镇卫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额度0万元,

三、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8万元,原因我单位办公经费、印刷费减少。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古县北平镇卫生院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古县北平镇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  。                

2.房屋情况; 古县北平镇卫生院房屋面积1850 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专用设备、卡片 349张、计992225元,家具、用具、装具  卡片 262张  计46545元, 通用设备 :卡片 18张、计127048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无。 

(五)其他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古县部门预算批复表_(211001203)古县北平镇卫生院.xls


古县北平镇卫生院

2018年3月30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8102000039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