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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古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建制。单位性质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检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作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向,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定权限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协调机关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二)法规与行政审批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等。
(三)改革发展与农村事业股。提出深化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
(四)产业发展股。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城郊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机关党建办)。提出全县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财政扶持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机关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机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2、所属事业单位
古县植保植检服务中心、古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古县种子服务中心、古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古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古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古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古县农村能源环保站、古县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古县国营良种场。
3、人员编制
古县农业农村局单位行政编制为9名,事业编制共59名。
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5名,退休人员51名,共计106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总表
二、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三、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四、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五、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预算明细表
六、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九、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一、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三、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四、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五、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六、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七、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十八、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九、古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5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2.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658.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玉米小麦保险费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020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5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2.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658.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玉米小麦保险费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下属事业单位增加。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3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辆,价值19.133万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农业执法用车1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下乡,检查指导工作。
2.房屋情况
农业农村局房屋面积占用3230平方米,总价值83.0981万元,位于古县岳阳路150号办公楼与古县文化东路12号办公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为504.4112万元。包括通用设备285.8168万元,专用设备118.3093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支出预算7.56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组织技术人员定期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对农业生产关键技术进行实地培训指导。大力推广优质玉米免耕深松分层施肥精播、谷子渗水地膜覆盖穴播及机械化精播、中药材覆膜打孔栽培、蔬菜旱作等一系列标准化规范化农业新技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化肥减量化、秸秆还田等绿色防控覆盖面,积极指导群众应对晚霜冻害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探索示范林药间作、粮药套种、三年四作等耕作模式,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培训,并结合现场观摩演示、现身说法、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特别是依托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培育中药材种植科技示范主体、谷子机械化耕种示范主体,通过项目技术员进村入户进行技术培训指导,辐射带动中药材、小杂粮种植户很好地掌握到农业科技。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协调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等相关任务;进一步理顺农经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充实配强乡镇经营管理、会计服务中心力量。
(五)其他
2020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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