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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位于古县岳阳镇龙岗社区,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古县教育科技局,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及有关规章制度;研究拟定适合全镇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全镇教育资源的配置;管理全镇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
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法定代表人:段建明 。我单位下属单位5个,包括城北小学、张庄小学、岳阳小学、下冶幼儿园、湾里幼儿园。
本单位无派出机构。
2、所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所属全额事业单位。
4、人员编制
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事业编制共181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70名,退休人员167名,共计337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古县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资金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3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3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2020年预算2215.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0.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基数提高,幼儿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城北文明奖。
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3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3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2020年预算2215.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0.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基数提高,幼儿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了城北文明奖。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5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学校不在统一组织期中测试。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岳阳镇中心学校2021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23万元,2020年预算是70.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数减少。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现有房屋价值2827.55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现有其他固定资产价值共计1261.69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1、学前教育困难幼儿资助县级配套:健全幼儿资助制度。资助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学前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3、地方课程及教辅用书: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山西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要求,按照省、市课程开设相关规定,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辅助用书及地方课程的开展。
4、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健全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及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5、教师节奖励:奖励2020年度在各个岗位中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及教师的奖励。
6、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县级配套: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7、教育素养“双挂”人员费用:运用好的课堂实践,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指导教师掌握优秀教学方法,积累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并传授推广到基层学校。 8、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优化教育服务,切实解决部分学生“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的矛盾,立足学校实际和特色建设,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活动。
9、原民办和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切实维护原民办和代课教师权益,解决他们的生活实际困难。
10、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解决退养人员生活补助。
11、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相关政策,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2、义务教育营养膳食计划补助:保障义务教育农村寄宿制小学学生营养均衡,按照标准定点采购质量合格的营养膳食,保证学生、社会、家长满意。
13、乡村少年宫活动经费:开展课外活动辅导培训,普及开展乡村科普知识宣传,保证乡村少年宫活动正常开展。
14、临时人员劳务派遣费:学校后勤、保洁等费用,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开展。
15、机关运行业务费: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开展。
(五)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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