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条例。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和生态产品,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私挖滥采、非法狩猎、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3、做好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4、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区域内森林培育、森林经营、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据国家和省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6、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生态旅游、林产品开发、生态科普宣传等工作。
7、加强林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1、负责后勤日常事务,公文处理,文件起草,工作督办,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等工作;
2、负责后勤发展规划,经营方向和校内市场体系建设等调研工作;
3、负责与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工作;
4、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5、依据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学校人事制度,负责后勤处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档案;
6、负责职工调动、退休、辞退、职称晋升、技术等级评定等组织工作;
7、负责后勤处各类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
2、派出机构
无
3、所属事业单位
无
4、人员编制
古县国有林场单位事业编制为32人。
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5名,退休人员20名,共计35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古县国有林场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资金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6名退休职工与9名遗属人员由企业转为事业。
2021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6名退休职工与9名遗属人员由企业转为事业。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无运行经费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单位实有车1辆,总价值12.98万元。为森林管护用车。
2.房屋情况:林场办公楼坐落于古县文昌路,下设7个管护站,房屋总价值512.51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21年总固定资产827.4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72.8万元;通用设备182.94万元;专用设备38.0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3.7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古县国有林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自收自支工资及经费项目。该项目保证了林场正式职工的工资和各项保险的按时发放和缴纳,同时使林场可以正常运转,做到林稳人安。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全场职工人数=55人 出差人次≥15人次
2、质量指标:资料、办公用品合格率=100% 工资发放率=100%
3、时效指标:报销及时性=及时
4、成本指标:月工资及保险拨付金额≥10万元
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保证单位正常运行;提高单位业务水平,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满意度指标
1、职工满意度:职工满意度=100%
(五)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