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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8日至10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古县进行了粮食购销系统机动式巡察,2022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古县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中肯,突出的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古县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一场严峻的政治大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具体整改落实中。1月10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县委县政府于20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牵头领导、相关部门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古县粮食购销系统机动式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围绕巡察、自查发现的涉粮问题整改落实3大类7方面存在的18个具体问题和不足,制定了27条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领导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县委书记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督办、带头落实;召开常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反思剖析,进一步明确了抓好整改的方向和举措;各牵头负责人、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立说立行、立查立改,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确保整改事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印证一个。
市委巡察组共反馈3类7个方面的问题,梳理分解问题18个,已整改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18个,采取整改措施27项。
(一)存在的问题: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粮食系统方针政策不够深入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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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委县政府对党中央及省市粮食系统的重要方针政策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党组将粮食相关政策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分别于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9日组织了专题学习,及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规制度,并两次重点聚焦粮食购销系统机动式巡察反馈问题,深入研讨,对巡察整改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同时,深入研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完成了《古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古县粮食应急预案》。
整改成效: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县委县政府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把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责 任 人:刘红亮 亓国峰
责任部门:县委办 政府办
整改时限:于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魏波,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酉建国于2021年9月3日,深入南垣储备库调研,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2021年10月12日,县委书记庞明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晶深入粮食购销企业进行调研,对专项整治作出重要指示。2022年,将粮食储存和购销等方面内容列入县总体规划,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整改成效: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得到进一步落实,纳入了政府重点工作大盘子。
责 任 人:刘红亮 亓国峰
责任部门:县委办 政府办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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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改局对上级精神学习传达不及时不深入。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12日,发改局组织机关全体学习了中办〔2019〕48号及晋办〔2020〕27号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省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加强政府储备管理增强粮食保障能力的实施措施》,9月6日召开粮食购销企业专项整治推进会,9月14日传达市发改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9月18日召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视频培训会,11月1日召开《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宣传贯彻会议等,多次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粮食购销系统专项整治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议及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及工作落实会议。
整改成效: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使粮食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政策广泛宣传到基层、到企业、到农户。
责 任 人:贾志俊
责任部门:发改局
整改时限:于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发改局履行粮库监管职责有欠缺。
整改情况:目前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完好仓容8800吨,实际存粮4950吨,可以满足需求;发改局利用世界粮食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日和春秋季储粮安全检查、库存安全检查等日常检查,深入基层宣传《粮食流通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监管管理;同时,通过联合执法加强监管,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0月29日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
整改成效:仓储设施满足要求,法规政策宣传形式多样,监管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
责 任 人:贾志俊
责任部门:发改局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市场监管局对粮食各类监测仪器或设备未及时检查和督促审验,容重器、电子汽车衡、天平长期未检定。
整改情况:市场监管局建立了涉粮食收购计量器具定期巡查制度;建立粮食收购企业台账以及涉及的电子磅、水分检测仪等计量器具台账,目前共排查登记8家粮食收购企业,同时督促南垣粮食储备库等重点粮食收购企业,建立了计量器具档案。开展指导服务,对涉粮食收购企业讲解《计量法》相关法律知识,指导丰源粮食收购有限公司通过网上申报水分检测仪、谷物沉重器等计量器具检定。加强监督检查,对南垣、旧县、三合等农业乡镇粮食收购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排查,共排查8户,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加强价格行为执法监管,督促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厉打击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等价格违法及价格垄断行为,截至目前,13家经营户都已悬挂《粮食购销价格公示牌》。
整改成效:计量器具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责 任 人:李 鹏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整改时限:于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粮食市场稽查队的行政执法职能已划转至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及人员、档案未完全移交,执法工作未及时有效对接,监管有空档。
整改情况:根据县编办《关于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古编办发〔2021〕4号)和县编办函《关于涉改事业单位重新制定职责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局对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县编办,县编制委员已于2021年10月1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科级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古编发〔2021〕37号)。发改局原相关人员身份不具备专业执法人员资格,故由市场监管局内部调整,不存在人员档案移交情况。
整改成效:执法职能已明确,人员调整已到位。
责 任 人:李 鹏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整改时限:于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财政局资金监管不及时,一拨了之,没有及时跟踪问效,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了粮食专项资金监管。根据《古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财政部门制定了《古县县级储备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一是按照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规模、贷款利息、粮食轮换、差价补贴等相关费用支出列入预算保障到位。二是县财政局对县级储备粮专项资金拨付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相关部门及承储企业要依法依规拨付和使用县级储备粮专项资金,违者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四是县财政部门加强县级储备粮专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保障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整改成效: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得到进一步加强。
责 任 人:任 斌
责任部门:财政局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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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粮食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古县紫光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部分县属国有企业产权无偿划转至古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2021年12月,将丰源粮食公司股权划转至国投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二是国投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向下属企业下发通知,对党组织、人事、财务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要求执行董事、监事切实履行职责,每月报回财务报表,及时了解丰源粮食公司运营情况。现丰源粮食公司已拟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管理办法,每月正常报送财务报表;三是要求丰源粮食公司拟定“六定”方案,现已拟定“六定”方案;四是要求丰源粮食公司完善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和隐患整治具体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发生。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粮情检查制度、粮食入库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粮食化验室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五是要求丰源粮食公司每年2月底前上报年度财务预算。
整改成效: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
责 任 人:李 蓉
责任部门:国投公司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公司勉强维持运营。
整改情况:丰源粮食公司继续对外出租闲置资产,每年可取得租赁收入22.17万元。在对政府划拨的资产予以租赁基础上不断扩展粮食储备业务增加经营收入。
整改成效:资产管理得到规范、企业效益进一步提高。
责 任 人:李 蓉
责任部门:国投公司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未实行收购企业备案制度。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改为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临发改法规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设立了备案事项。目前,我县共有7家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现均已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粮食收购资格备案。
整改成效: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已稳定运行。
责 任 人:郭欢庆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局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存在的问题:粮食购销公司基础性工作不扎实,日常运营和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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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粮食业务学习领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丰源公司制定了学习培训制度和集中学习计划,坚持自学与每月集体学习相结合,加强对国家各项粮食政策和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消防器材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粮情检查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粮食仓储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及时更新相关管理制度和职责。
整改成效:学习制度得到加强,职工政策法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责 任 人:刘贤忠
责任部门:丰源公司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执行管理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规范了人员岗位管理和岗位职责,解决身兼多职的问题;更新了人员出入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已上墙。
整改成效:公司管理进一步规范,重要制度公开上墙。
责 任 人:刘贤忠
责任部门:丰源公司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粮食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发改局于2021年11月1日,组织机关全体及丰源公司相关人员,学习传达了《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古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改局制定了《古县县级储备粮轮换制度》、《古县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古县国有粮油仓储设施保护制度》。
丰源公司制定了《古县丰源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粮食出入库制度》、《粮情检查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和承储企业储备粮管理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规范储备粮管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粮管人。
整改成效:发改局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丰源公司规范了内部管理制度。
责 任 人:贾志俊 刘贤忠
责任部门:发改局 丰源公司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财务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财政部门根据《古县县级储备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发改及古县丰源粮食购销公司使用县级储备粮专项资金进行监管,违者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同时,加强监督规范票据使用和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管理。
丰源公司更新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职责,将重要票据、空白发票及收款收据登记造册,实行领用存专人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规范了票据使用和资金管理。古县锦鑫综合加工有限公司欠丰源公司14万元,经两家协商,制定了还款计划,2022年起到2025年每年年底还款1万元,2026年到2030年每年年底还款2万元。公司截留旧县粮站、店上粮库保管费用11.8万元,现旧县粮站、店上粮库均已整合至丰源公司。2022年5月5日,丰源公司已将多余申请的7.3万元返还给县财政。
整改成效:财政局建立了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得到加强;丰源公司规范了票据使用和资金审批。
责 任 人:任 斌 刘贤忠
责任部门:财政局 丰源公司
整改时限:于2022年5月5日前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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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年、2018年轮换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从2021年开始,已按要求实行轮换,在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检测制度,达到了“轮空期”不超过4个月要求。以后,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轮换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轮换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责 任 人:贾志俊
责任部门:发改局
整改时限:于2022年2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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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习宣传、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器材管理不善,演练不及时。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消防管理制度,结合春季储粮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了消防器材,对过期消防器材予以更换和维护;3月25日,县发改局相关人员深入辖区丰源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联合演练,10余名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整改成效:健全了制度、更新了消防器材,职工消防知识和能力得到提高。
责 任 人:刘贤忠
责任部门:丰源公司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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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发改局粮食工作主要由一名党组成员负责和承担,管理人员不足。
整改情况:配备一名副局长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粮食股补充了两名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人员职责。
整改成效:配强了领导、补充了人员,明确了职责。
责 任 人:贾志俊
责任部门:发改局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企业人员老化,专业人员欠缺。
整改情况:丰源粮食公司拟定了“六定”方案,明确了用人需求,不断充实完善企业技术力量。目前已由古县发改局委派一名熟悉粮食业务工作、吃苦耐劳的同志充实到丰源公司。
整改成效:补充了工作人员,业务管理得到加强。
责 任 人:李 蓉
责任部门:国投公司
整改时限:于2022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开展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从系统高度、制度层面,围绕粮食“购、储、销”、“人、财、物”等重点环节,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整治,解决一批制约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一批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三)主动担当作为,切实运用好巡察整改落实成果。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日常工作、队伍建设相结合,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氛围、制定严格管理的制度规范,重树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领域中的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7─8322457
电子邮箱:guxianxinxi@163.com
中共古县县委
2022年5月30日
中共古县县委关于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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