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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古县历史遗留矿山的公示(第二批)

2022-02-14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快推进我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2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我县境内历史遗留矿山第二批已自然恢复图斑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县将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古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古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答复。

古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认定表(第二批).doc


公示期:2022年02月14日至2022年03月14日。

地  址:古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俊民

电  话:13509772076

                                                           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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