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备注 |
| 1 | 古县档案局 | 1.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检查;2.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检查;3.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检查;4.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检查;5.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检查;6.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十二条: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等 |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