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法治建设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 检查计划

古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2025-04-27
【字体:

序号行政执法机关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比例/户数检查时间备注
1古县交通运输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物流快递企业、出租公司、公交公司、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1、企业资质情况、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节假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节假日应急预案以及值班情况。
2、人员资质、卫星定位动态监管、规范经营、安全生产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现场查验、非现场检查100%2025年1月-12月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
2古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现场查验100%2025年1月-12月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分队
3古县交通运输局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情况、经营行为
及安全管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现场查验100%2025年1月-12月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分队
4古县交通运输局公示货运源头企业1.源头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车辆装载配载登记和货物装载单存档等制度。
2.源头单位篡改、隐瞒、销毁源头治超数据、信息。
3.源头单位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登记、出具货物装载单。
4.源头单位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称重设施和信息监控设施;将货物装载单、监控视频等数据实时传输至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
5.源头单位称重设备未经强制检定的。
6.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治超数据、信息。
《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第九条第一、二、三款、《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18条、《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17条第一款、《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17条第二款、《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第十五条、《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0条。现场查验100%2025年1月-12月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四分队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604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