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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公安局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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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古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要求。部署、指导、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对策。组织、指导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

(三)承办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负责全县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危险物品、特种行业。负责组织、协调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处突防暴工作。

(五)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六)负责全县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入境事务。负责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按照规定权限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网络犯罪侦查、电子数据取证分析、网络大数据应用等工作,监督网络技术措施使用。

(九)负责全县公安法治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执法活动。负责刑事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信访工作。

(十)负责组织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全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森林派出所相关工作。

(十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对全体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检查。负责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李军伟

     办公地址:古县岳阳镇相如路19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7—83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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