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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司法局(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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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

中共古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中共古县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古县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古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负责办理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提出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建议,并加强组织计划的实施和督促指导。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部门联合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四)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评估等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各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负责全县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译审和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与日常管理、培训等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本部门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部门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负 责 人:亓东亮

办公地址:古县岳阳路与延庆街交叉口西南150米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7—832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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