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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古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我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我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建立、健全和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本县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查处违法违章使用地名行为。指导、设置地名标志,检查、监督、管理地名标志的使用。负责审核、编纂本县的地名工具图书。负责全县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
(五)拟定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
(八)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相关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推动全县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委社会工作部的工作配合。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县民政局协助做好工作。
负 责 人:刘云峰
办公地址:古县岳阳镇岳阳路33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0357—832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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