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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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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全县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等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编制下达全县事业单位工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科技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负 责 人:王柱刚

办公地址:古县岳阳镇相如路19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783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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