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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水利局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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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水利局是古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古县水利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主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主要河流、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的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并做好相关巡检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县地下水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问题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推进河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河道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骨干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县域小水网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流失的综合治理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十)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实施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蓄水闸坝、泵站的安全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与县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水利局负责日常水旱灾害防治。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抢险救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古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害、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办公地址:古县岳阳路254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78322208

负责人:安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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