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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统计局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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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统计局是古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古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县性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全县统计调查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评估和核查。

(四)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组织执行全国统计的基层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

(五)在古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收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等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建议。

(十)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保障统计数据准确。

(十一)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十二)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十三)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技术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培训工作。

(十四)受市统计局委托,协助管理市局设在本县的临汾市统计局古县统计监测中心。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组织、管理、指导全县统计调查监测、城乡统计调查、民意调查、地方重要统计数据的补充抽样调查任务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核、评价。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李瑶

办公地址:古县岳秀街1号政务大楼3层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357—832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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