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 > 学生资助奖励

古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3-12-22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文件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财函2022238号)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春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县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各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学生资助力度,规范学生资助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但是,学生资助工作仍存在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发放渠道单一、基础信息管理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资助政策实施效果。为切实落实好学生资助这一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各校要不断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着力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二、结合实际,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

各校要按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切实提高认定精准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各校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予以保障,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充分运用大数据、班级评议、家访、个别访谈、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对接等方法进一步提高贫困学生认定的精准度;确保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做到应助尽助。

按照贫困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困难学生一学年一认定,对于2022年秋季认定的困难学生,本学期不需要重新认定直接纳入资助范围;对于本学期新入学或转学来的学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的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贫困资助申请书进行困难认定,及时更新贫困学生信息,进一步做好认定工作。

三、加强管理,做好学生资助资金使用发放工作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转移支付已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直达资金范围。根据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学生资助直达资金通过学校发放给学生。严格按照各类资助政策的要求,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并将成功发放后的银行回单妥善保管

四、压实责任,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填报审核工作

各校要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填报审核工作,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做到所有学校机构、资助项目、资助信息全部纳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资助系统中在校生数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资助数据零误差。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个人档案审核的资助资格审核,确保学生资助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不重不漏。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数据用,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等隐私敏感数据得到保护。

五、强化监督,做好学生资助核查督导工作

各校要全面加强学生资助资格审核,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违规享受学生资助,本学期将对各学校开展一次全覆盖全流程的学生资助专项核查,及时掌握资助工作情况,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今后要将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对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冒领国家资助金的学生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将处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六、创新形式,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各校要增强政策宣传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形式多样地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主题班会、家访、摆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版面、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等途径,全方位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及时了解相关资助政策。要着力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要加强互联网及电信防骗知识宣传,持续防诈骗教育。各类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服务水平。

七、讲好学生资助故事,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各学校在落实学前、义教、高中、中职等国家惠民政策过程中,引导受助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及时挖掘教师资助故事、受助学生励志典型故事;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书画展、观看相关影视作品、开设宣讲课、党史学习教育红色研学、育人经验交流会、专栏展示等形式,用榜样的力量感染、鼓舞、带动青少年成长,鼓励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604号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