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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直有关单位、各县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人才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古县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古县“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5月13日
古县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全民综合素质,实施技能富民战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战略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22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汾市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人才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培训促就业导向,积极拓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助力新型工业化,推动更高质量发展和更加充分就业目标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0人以上,新增技能人才300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60人以上,到2024年底,全县技能人才总量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3.5%,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培训工作
(一)订单式、项目制培训
1.培训对象
面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培训需求的零工市场求职人员等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开展以就业为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坚决杜绝低效无效培训。
2.补贴标准
订单式、项目制培训补贴标准为培训前10天每人每天150元、之后每人每天100元,最高每人不超过5000元。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及以上的,按照培训人数全额拨付培训补贴;就业率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申领补贴。订单式、项目制培训要根据培训的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实施阶梯式补贴。订单式、项目制培训A类按不超过45天给予补贴,B类按不超过40天给予补贴,C类按不超过30天给予补贴,D类按不超过25天给予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种详见附件《临汾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分类表》)。在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内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按照A类进行补贴。订单式培训一单一结算,项目制培训可分时段阶段性结算。我县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所需经费在市级拨付资金不足时,可依据实际所需经费向市级申请。
3.申领补贴材料
培训班开班报告、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复印件或连续2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二)企业职工培训
1.培训对象
支持各类企业(含平台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新能源技术、装备制造等新型工业化企业,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各类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和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结合我县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主动支持民营企业对新录用农民工和在岗转岗农民工,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等在岗职工技能培训。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紧密围绕产业升级需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通过产教融合、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员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助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
2.补贴标准
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的,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或24学时),按照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职工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申领补贴材料
培训人员花名册(以录入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系统为准,涉密企业除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连续2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承诺书。无需提供视频记录。
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创业培训
1.培训对象
根据创业不同发展阶段,鼓励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脱贫人口、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以及领取营业执照处于创业初期(指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参训人员创业能力水平。对高校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激发高校学生创业激情,提高其创业能力,推动高校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针对学习能力强、创业意识足的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领域创业培训,促进提高创业质量和层次,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2.补贴标准
创业培训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18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率达80%(含)以上的,按实际参加培训且合格的人数拨付补贴资金的80%;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的人数达到培训合格人数20%(含)以上的,再按合格人数拨付补贴资金的20%。
全县各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注册学籍的大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了本校按规定组织的创业培训,学校可申请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意识培训每人150元、创办企业培训每人500元。
3.申领补贴材料
培训班开班报告及相关批复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人员花名册、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创业证明材料等。申请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应附开班申请审核(备案)表、人员花名册、资金申请报告等。
四、评价工作
(一)发挥好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积极申报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评价工作,对应持未持相应岗位技术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全面组织开展取证工作,对符合上一技能等级评价条件的进行等级提升取证,促进企业一线职工技能提升。鼓励企业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产业链专业镇建设相关企业申请增加评价职业工种优先申请备案。对缴纳失业保险金符合个人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组织评价,不再享受取证补贴。
(二)发挥好社会培训机构的基础作用。第三方评价机构要严格依照国家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通过市场化运行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新增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取证补贴逐步实现直补个人,在全省系统功能完善前可由个人委托评价机构代为线下申领。
县评价管理部门要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和现场督导、非现场督导等手段,加强对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评价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问题多、质量差的评价机构及时淘汰,确保评价质量。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审核参评人员资格条件,严格考核流程和考场纪律,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开展评价。取证补贴只针对新增技能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取证。
五、提高工作质效
(一)围绕重点行业发展需求开展培训评价工作。重点围绕省市县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对新能源技术、先进制造业、新型工业化发展、新型产业、产业链专业镇培育、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快递外卖、代驾货运等新就业形态,及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构建需求等行业所属重点群体的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有培训需求且需要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支持的行业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市人社局申请专项培训。
(二)围绕脱贫劳动力及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培训评价工作。县人社局要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脱贫劳动力培训需求清单,建立培训工作台账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组织培训评价并严格落实生活费补贴,扎实做好相关工作。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密集、农民工输入为主的在岗农民工,特别是新职业新业态领域农民工、返乡创业青年等群体,因地因人制宜,有侧重、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评价,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三)围绕服务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开展培训评价工作。鼓励各类培训评价机构围绕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开展针对性培训评价工作。要加大对地方特色劳务品牌用工需求的培训力度,重点支持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培训。
(四)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工作。重点支持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符合条件的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强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现有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作用,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2025年底,我县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三分之一以上。
(五)做好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县人社局要按照要求,做好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网点经办服务工作。确保基层网点受理的技能培训需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推荐,并按时反馈办理结果,同时要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数据分析等方式监测基层服务网点及培训机构工作运转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实现基层群众技能培训需求落到实处。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各县直单位要采取多种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学校、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熟悉了解政策,激发其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培育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第五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支持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等技能竞赛活动,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大力营造学技能、强技能氛围。
六、加强全流程监管
(一)择优选择机构。县人社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市人社局发布的年检合格学校中(见临人社函〔2024〕113号文件)动态确定承担年度计划的培训机构和所开展的培训职业工种(项目),培训机构的场地应当与培训内容相适应,设施设备与培训规模相匹配,培训内容要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确保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职业培训。县人社局确定的培训机构及培训工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公布情况报备市人社局。
(二)严格开班审批。对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真实性完备性审核制度,实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考核制度。开班申请包括培训学员花名册、教学计划、授课师资、教学资源(教材、数字课程等)、考核方案等要素。压实培训机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比对人员信息,杜绝无培训意愿、无就业能力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
(三)加强过程化监管。完善远程监控、视频录制等监管技术手段,实现培训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培训机构,要实地核实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条件。县人社局可采用政府购买形式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对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和培训补贴资金申领发放等实施常态化跟踪管理和评估。补贴培训(不含企业职工培训)须通过手机打卡、视频监控设备记录等接入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系统,县人社局要通过远程实时巡查、视频回放、查看手机签到记录等方式监管;理论教学、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0分钟,要求录像能够显示全体参训人员,培训视频留存2年。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不再实地抽查检查。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本年度继续推行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电 子券,按照“申请-发券-培训(评价)-兑现-核销”流程做到电子券 闭环管理。应严格落实“应录尽录”工作要求(涉密单位除外),按照年度职业培训评价时间节点实时录入系统数据。县人社局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系统与部门系统数据实时动态比对工作,充分利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的信息准确,逐步从根源上解决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补贴性培训 的问题,既要确保参训人员的权益不受侵害,又要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
(五)加强资金监管。县人社局可结合实际对拟申领补贴的培训机构预先告知培训组织实施要求、补贴申领条件、违规违纪违法责任等内容,培训机构承诺对培训全过程及真实性负责,参训人员承诺对身份条件真实性负责。要加强内部监督,申领补贴落实两人以上经办审查签字,做好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享受各项补贴的单位名称和人员有关信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和培训内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培训评价机构应在工作结束后尽快申领补贴,各经办机构应在收到补贴资金申请后2个月内完成资金拨付。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应将拨付到我县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统筹灵活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的各类培训、取证补贴。
允许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评价、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公办学校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服务收益,依据财务管理规定,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等。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县直单位要加强思想建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培训工作制度。培训中使用普通话开展教学培训,将安全、消防、法制等培训内容列入培训基本课程,提升参训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规范报表工作。本年度继续对培训、取证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县人社局要按照数据统计要求,如实报送各类数据,不得编造、虚报、瞒报、漏报。调度数据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系统和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系统中录入数据为主要依据。县人社局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安排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将培训取证信息录入系统,确保实际完成数与系统录入数的一致性。职业技能培训情况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资金使用情况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取证情况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完善监督管理。各乡镇、各县直单位要加强对培训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采取日常检查、按比例抽查、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核查、质量评估、信用等级评价等方式,利用大数据、远程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的全程监督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对培训、评价机构定期组织评估,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信用机制,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实行信用分类管理,信用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做好安全工作。各乡镇、各县直单位要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培训评价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临汾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分类表
临汾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分类表
A类:汽车维修工、新能源汽车维修工、焊工、车工、铸造工、锻造工、磨工、汽车生产线操作工、电梯装配调试工、炼钢工、高炉炼铁工、金属轧制工、污水处理工、光伏发电运维值班员、变配电运行值班员、电子设备装接工、铣工、电工、仪器仪表维修工、陶瓷制品制造人员、健康管理师。
B类:家禽繁殖员、家畜繁殖员、中药药剂员、农艺工、农机驾驶操作员、农机修理工、农业技术员、美容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茶艺师、工艺美术品制造人员、半导体芯片制造工、电子元件制造人员、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公路养护工、筑路工、防水工、管道工、混凝土工、架子工、锁具修理工、木模板工、手工木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推土机司机、土石方挖掘机司机、铲运机司机、装载机司机、打桩工、砌筑工、钢筋工、装饰装修工、古建筑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商业摄影师、计算机维修工、电子商 务师、人工智能训练师、矿山安全设备监测检修工、安全员、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
C类:供用电工程技术人员、西式面点师、制冷工、电气电子产品环保检测员、保安员、安检员、物业管理师、秘书、快递员、快件处理员、电切削工、冲压工、服装制版师、裁剪工、缝纫工、讲解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直播销售员、网络信息审核员、数据标注员、信息安全测试员、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行政事务处理人员、呼叫中心服务员、网约配送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矿井开掘工、井下采矿工、井下支护工、矿井通风工、矿山安全防护工、物流服务师、导游、休闲农业服务员、炼焦工、印刷人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育婴员、保健按摩师、保健调理师、插花花艺师、商品营业员、保育师、保洁员、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整理收纳师、果树栽培工、蔬菜栽培工、食用菌生产工、茶叶加工工、白酒酿造工、豆制品制作工、果蔬坚果加工工、家禽饲养员、家畜饲养员、中药材种植员、护林员、化学检验员、质检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公共营养师、保卫管理员、园林绿化工、社会体育指导员。
D类:仓储管理员、理货员、商业收银、苹果树修剪、梨树修剪、枣树修剪、核桃树修剪、樱桃树修剪、玉米种植、马铃薯栽培、花卉栽培、葡萄树栽培、平菇栽培、林木栽培、手工编织、藤器编织、剪纸、刺绣品制作、服装缝纫、烧饼制作、面塑制作、陶艺成型、塑料注塑、刀削面制作、家庭保洁、连翘种植、刀拨面制作、客房保洁、连翘茶加 工、抿尖面制作、家庭水暖维修、大棚蔬菜种植、大盘菜制作、技术护理、食用菌栽培、面包烘焙、生活照料、生猪繁育、病患陪护、小杂粮种植、锁具解码、锁具开启、手工粗布制作技艺、园艺修剪、护林巡护、证帐凭证填制、公共区域保洁、足部按摩、乡村道路维护、无痛美容刮痧、经络刮痧排淤、艾灸养生指导、经络擀筋锤振松筋推拿、霍州年馍、电子线圈检测、标牌制作、混凝土泵接管、大棚建造、食品雕刻、家具组装、家具喷涂、家具砂磨、灰土回填、墙面刷涂、室内瓷砖铺贴、汽车综合检测与诊断技术、汽车美容、光纤到户安装调试、无线局域网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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