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岳阳一团: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优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山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发(2007)26号)文件要求执行的。要求新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均按照文件规定权限审批。
关于岳阳一团提出的关于社区优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的议案,社区工作者工资是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临组通字(2019〕115号)文件执行,其中明确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建立"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具体系数和薪酬发放办法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