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治理签订责任状事项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签订责任状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7 号)文件精神,我办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已签订的责任状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要求签订责任状的事项予以保留,列入清单管理。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古县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落实责任,不得擅自变更相关事项的责任边界,不得擅自下沉或变相下沉责任事项,不得假借“属地管理”名义将本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基层。
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县委编办牵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对涉及乡镇责任状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凡是能通过督查、日常考核、综合考核等形式进行管理的,原则上不再签订责任状。同时落实下沉责任状事项审核备案机制,乡镇责任状新增、变更、取消等事项,应由县级责任部门提出,填写《古县签订责任状事项审核备案表》,报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实施。凡是未经审核的责任状事项一律废止,不再作为考核事项和追责依据。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乡镇年末将签订责任事项情况报回县委督察室;县委编办定期对签订责任状事项开展随机抽查,对不在清单内签订的责任事项,及时反馈并限时整改,从源头上杜绝新的签订责任状事项的产生,把广大基层干部从不必要的负担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中共古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1.《古县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
2.《古县签订责任状事项审核备案表》
附件1
古县签订责任状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 名称 | 施行 主体 | 施行 对象 | 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 古县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
2 | 《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 古县县委、县人民政府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 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 53 号) | |
3 | 《森林防火安全目标责任书》 | 古县人民政府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森林防火条例》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工作的通知》晋林防便字〔2022〕14 号、山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2022 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晋森防办发〔2022〕8 号) |
附件2:
古县签订责任状事项审核备案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事项 名称 | 施行主体 | 施行 对象 | 实施依据 |
……… | …… | ……… | ……… | |
……… | …… | ……… | ……… | |
县委编办审核 意 见 | ||||
县司法局审核 意 见 | ||||
县委办公室 审核意见 | ||||
县政府办公室 审核意见 | ||||
备 注 |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