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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县重点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主要河流、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中央、省级、市安排,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负责全县地下水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问题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河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河道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骨干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县域小水网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流失的综合治理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十)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蓄水闸坝、农村泵站的安全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属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7个站室分别是:古县抗旱服务中心、古县防汛服务中心、古县水保站、古县水利站、古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古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古县“三水合一”供水服务站。
全局现行政编制7人,全额事业编制32人,自收自支编制19人。
现实有行政人员7人;实有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实有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员32人;退休人员3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古县水利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古县水利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古县水利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古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古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古县水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古县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资金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5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52.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洪安涧河古县段涧上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河长公示牌项目、牡丹节期间景区供水保障项目、水质化验经费项目等。
2021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52.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减少了洪安涧河古县段涧上村河道生态治理项目、河长公示牌项目、牡丹节期间景区供水保障项目、水质化验经费项目等。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本年预算1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上年预算6万元,本年预算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疫情原因下乡出差减少;培训费2020年无预算,本年预算2万元,是因为我县有22个受山洪威胁的村落,要求每年对涉及的乡镇、村的预警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防御能力,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49万元,比去年增加8.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头经费、工会福利费增加。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单位现有车3辆,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抗旱服务、水质监测等,全部为上级配车。
2.房屋情况:水利局办公楼(三层戴帽)坐落于古县岳阳路254号,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085.64平米,其中办公用房1856平方米;其他用房229.64平方米。2004年6月投入使用。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末资产系统固定资产为8152551.6元,财务报表为8152551.6元,经核查,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
(四)绩效管理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1)、劳务派遣人员2021年工资经费项目19.2万元。
发放8名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保险支出,每人每月2000元,保障工资及时、准确按月拨付。
目前8名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在各个不同岗位,保障了水利工作正常运转,提高了服务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项目基本情况
(1)、古县2021年防汛经费资金15万元。
(2)、项目产出目标
古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2013年开工建设,2015年完成建设任务。共计建成县级预警监测平台1处,自动雨量站14处,自动水位站4处,无线预警广播70套,简易雨量站94处,乡镇视频会商系统7处。
2020年防汛经费主要用于山洪灾害监测系统运行支出:①.94套简易雨量站管护人员报汛费用94×200元=18800元;
②.两部卫星电话通信费9000元;
③.县防汛会商室网费6000元;
④.乡镇7条视频网费30000元;
⑤.培训费20000元;
⑥.演练费30000元
⑦.每年的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费用(包括印制宣传彩页、画册、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制作宣传版面等)30000元;
⑧.制作业务彩带、台签、横幅、标语等6200元。
项目于2021年5月开始,2021年10月底结束。
(3)、项目效益目标
通过运行费用的交纳以及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保证了汛期信息的畅通,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项目基本情况
(1)、洪安涧河古县段涧上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50万元。
(2)、项目产出目标
治理河道长度390.8米,砌筑潜坝5道,人字形潜坝1道,坝体加固77米,滩面治理面积27400平方米,保障工程竣工完成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
(3)、项目效益目标
资金落实后,提高了治理段河道行洪能力,调整理顺河道,控制主河槽的摆动,稳定河势,优化生态河流,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改善生态环境,项目完工后,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项目基本情况
(1)、古县2021年巡河员5.28万元。
(2)、项目产出目标
古县2021年巡河员工资5.28万元。用于县管河道巡河员11人6个工资,每人每月800元,保障工资及时、准确发放。
(3)、项目效益目标
资金落实后,加强巡河排查,为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河湖水源持续利用、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古县水利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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