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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县委政法委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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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古县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主管全县政法工作的工作机关,主要是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古县,法治古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全县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协调监督公、检、法、司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执行情况。古县县委政法委为全额行政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政工调研室、执法检查室、综合治理指导室、维稳防范协调室

2、所属事业单位

下设2个事业机构: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古县信访帮助教育中心。

3、人员编制

   古县县委政法委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

事业编制共10人。

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2名,退休人员7名,共计29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部门收支总表

二、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财政拨款收支总

五、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古县县委政法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资金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1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9.97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175.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网格员信息补助费用增加。

2021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9.97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175.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网格员信息补助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0.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将招待工作全部交给直属机关服务中心,由其承担全部费用。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8.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因车改原因,政法委已没有公务用车。故没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房屋情况本单位在政府政务大楼办公,不存在房屋情况。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共有固定资产价值761.97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放音设备、扫描仪、照相机、桌椅、文件柜、沙发等办公设备及设施。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目

(四)绩效管理情况

1、县乡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视联网和综治专线网络租赁费用:两50M数据专线用于共享视频监控资源。县综治中心与7个乡镇综治中心、4个社区综治中心对接,设置了11条20M数据专线,用于乡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视频会议、远程调解、远程培训等,目标是提高“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平台运行水平,维护社会治安,化解矛盾纠纷。

2、县乡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网格员费用:主要包括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及全县注册认证的187名网格员补助费用,补助按月发放,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网格员的主要职责是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发挥网格长(员)在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服务促管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我县“三零”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成效显著,平安古县建设有力推进。

3、劳务派遣劳务费:主要用于发放3名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保险等支出,保障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

4、业务费:我委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全县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此项费用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和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所需。

5、综治业务费:综治中心是为全县的基层平安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全县综治中心的运行和设备维护,以及正常办公、宣传、检查、培训和调研等所需

(五)其他

2021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古县县委政法委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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