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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公安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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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部署协调全县公安工作,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2、严密掌握全县敌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活动情况,搞好预测、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对策。

3、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对全体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驶职权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4、承办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

5、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物,组织实施消防和林业保卫工作,并依法进行督查、检查。

6、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7、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议。

8、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9、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机要通信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

我单位内设机构13个: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政工科、纪检监督、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防爆巡警大队、民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监查大队;直属机构2个: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培训中心2个:民警培训中心、后勤保障中心;警犬培训基地1个。

2、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8个:北平派出所、古阳派出所、下冶派出所、岳阳派出所、石必派出所、旧县派出所、永乐派出所、南垣派出所;

3、所属事业单位

4、人员编制

古县公安局是行政单位,财务隶属一级单位,资产由警务保障室管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局在职人员17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10人。

事业编制共7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3人,财政补助人员35人。

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88名,退休人员57名,共计245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总表

二、古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三、古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四、古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五、古县公安局2019年收支预算明细表

六、古县公安局2019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古县公安局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古县公安局2019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九、古县公安局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古县公安局2019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一、古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古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三、古县公安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四、古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五、古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六、古县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七、古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十八、古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九、古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349.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0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费提标、各项保险缴费提高。

2019年本单位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49.9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0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费提标、各项保险缴费提高。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无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6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9.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中其他交通费在经费中列支,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增加。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局共有车辆27辆,其中轿车23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其他车型2辆。

2.房屋情况:

我局房屋面积共计18998.5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0541.92平方米,业务用房6767.43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689.2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其他国有固定资产1801.28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237.6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五)其他

2019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古县部门预算批复表_ 131001 古县公安局.xls


古县公安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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