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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组织实施水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
2、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规划、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申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定申报项目中的有关水利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制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取水许可制度,负责全县人畜饮用水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4、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作及水利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负责对水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主要河流及跨乡(镇)和县界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县防洪、除涝、灌溉等工作。
6、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项目的审查批准工作。
7、负责全县水利建设的计划安排及资金使用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利经济和财务制度,监督、监察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及县域内水事纠纷。
9、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发展规划。
10、负责全县的水产渔政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属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12个站室、站所分别是:古县抗旱服务队、古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古县水保站、古县水利站、古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古县水资源办公室、古县北平镇水利水保中心站、古县南垣乡水利水保中心站、古县旧县镇水利水保中心站、古县岳阳镇水利水保中心站、古县土地水利开发公司、古县三水合一工程管理站。
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5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包括正科2人,副科级4人,干部2人,工勤1人;全额事业35人,自收自支33人,临时工作人员8人。
现实有行政人员9人,超编2人;实有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空缺9人;实有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员33人,超编1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水利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古县水利局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水利局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古县水利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水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古县水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水利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古县水利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古县水利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古县水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03.54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02.26万元,比上年增加98.72万元,主要是增加2016年晋升薪级、级别工资和2016年7月执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6年公务接待费7000元,本年预算1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验收比上年多,公务用车运行费上年支出42780元,本年预算40000元,是因为本单位车辆被收回1辆。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古县水利局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5万元, 与2016年预算13.05万元一致,无变化。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古县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单位现有车3辆,主要用于水资源征费、抗旱服务、水质监测等,全部为上级配车。
2.房屋情况:水利局办公楼(三层戴帽)坐落于古县岳阳路254号,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45平米,2004年6月投入使用。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6年末资产系统固定资产为7599146.6元,财务报表为7599146.6元,经核查,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许多超过使用期限的、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核销,2016年已全部清查完毕,待上级部门批复后,将根据固定资产核销办法,及时进行核销。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古县水利局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 其他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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