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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古阳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分析报告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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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古阳镇党委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镇党委: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政府: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增减变动原因

镇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及计生服务中心“三办二中心”行政编制为20名,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1人,行政机关退休人员8名;事业编制9名,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人;2016年年末共有村官1人;2016年实有在职职工26人,调出6人,调入6人,与上年实有人数一样。我镇无下设机构,由古阳镇人民政府一个单位构成,预算代码为402。

二、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古县古阳镇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三、2017年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本年预算收入252.39万元,本年预算支出25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82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上年预算收入270.64万元,上年预算支出27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31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本年收支与上年对比预算减少18.25万元,下降6.7%,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变动原因为预算安排压缩一般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公务接待费4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本年三公经费预计比上年减少 2.03 万元,下降 17% ,体现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58万元,增长8.7%,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2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四)、其他说明

1、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变动情况:

古阳镇政府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古阳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6万元。

3、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7年古阳政府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共有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账面价值22.26万元。

(2)、房屋情况:

我单位现有办公面积1300平方米,账面价值88.31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2414481.16元,其中:通用设备915540元,专用设备3100元,房屋及构筑物1267451.16元,家具用具装具228390元。

4、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古县古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

2017年古县部门预算批复表_402古县古阳镇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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