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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201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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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古县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农业、农村经济政策调研,保障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上简称农业各产业)、农机化和农产品加工及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组织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按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和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专业协会的建设;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六)、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的产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的监督、认证工作。

(七)、按照职责权限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监督管理。

(八)、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工作,监督管理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九)、指导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农业、农村基层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人员培训。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状况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十二)、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办理调运检疫手续。

(十三)、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参与农科教协调工作;负责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及行业标准。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古县农业委员会为全额预算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31人,退休人员48人。设4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农业综合股、农村工作股、扶贫开发办公室。农委下设事业站室11个:土壤肥料工作站、植保植检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能源环保站、种子管理站、果桑站、国营良种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居环境服务中心、农村经营管理站。按区域设置的事业单位3个,古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岳阳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旧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古县农业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农委预算收支为5.624.718.82万元,比2016年增加2%,原因为行政、事业在职人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标准,在职与退休人员增加艰苦地区津贴,新招聘事业人员2名。

二、“三公” 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农委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比2016年减少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61万元,比2016年减少35%,原因为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费用,以节省经费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农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13.34万元,比2016年增加5%,原因为新招聘事业工作人员2名,增加经费0.58万元。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农委政府采购预算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无政府购买服务性指导性目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农委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农业执法用车1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下乡,检查指导工作。

2、房屋情况

农委房屋面积占用3230平方米,总价值82.3515万元,位于古县岳阳路150号办公楼与古县文化东路12号办公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2016年末固定资产309.7754万元,包括公务用车2辆,办公用房3230平方米,价值82.3515万元,通用设备169.5066万元,专用设备45.1293万元,家具用具12.788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3月29日

2017年农业局古县部门预算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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