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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和工程咨询业的政策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并组织指导实施。
(三)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市场准入清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工作。
(四)指导全县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市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古县园林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编制工作,负责城区绿线控制,负责《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负责城区公共绿地、街道绿化的建设与维护、庭院绿化的监督指导与管理,对违法园林绿化行为执法查处。
古县建筑业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投标法》,负责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包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工程造价,搜集、整理本区域内的建筑材料价格,按时报送市定额站。
古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县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确认、交易、抵押等管理工作;审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资料;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分配工作。
负责全县《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初审;受理房屋拆迁裁决;负责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委托合同的备案,依法查处违反房屋拆迁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古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职能:受住建局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竣工验收备案。
古县城市绿化环境卫生队
负责城区街道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负责城区公共卫生间的运营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场的运营管理。
古县城市监察队
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灯饰的规划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区机动车辆清洁场点及占用道路停车、修车点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各类营业性和非营业性临时占道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城市管理方面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768.43万元、支出总计6768.43万元。与2020年10746.48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708.05万元,下降34.5%,支出总计减少3708.05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768.43万元,其中:财政占比拨款收入3879.88万元,占比57.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4.93万元,占比23.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年初结转和结余1313.63万元,占比19.41%,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76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1万元,占比8.11%;项目支出6219.33万元,占比91.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68.43万元、支出总计6768.43万元。与2020年10746.4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978.05万元,下降37.0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978.05万元,下降37.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6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10746.4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78.05万元,下降37.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768.28万元,占比76.82%,日常公用经费4226.26万元,占比8.0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6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10.55万元,占87.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7万元,占1.11%;住房保障(类)支出782.9万元,占11.5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305.59万元,支出决算676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7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461.01万元,支出决算5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1%,用于,用于工资、奖金、绩效、办公经费及“专家评审费”项目等;较2020年713.53万元决算减少164.43万元,下降23.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9.54万,支出决算74.97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1%,用于缴纳单位养老保险;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3.42万,支出决算782.9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8%,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保障房文华小区基础设施工程。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8.28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及保险、住房公积金,取暖等。公用经费42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0.6万元,完成预算的40%,比2020年1.34万元减少0.7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0.6万元,比2020年1.34万元减少0.74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9万元,比2020年31.91万元增加19.28万元,增长60.4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基数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 个,共涉及资金621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费用”“城市路灯电费”“道路拓宽改造项目”等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621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4.68%。
组织对“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644.4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我单位根据年初预算都已足额拨付,满意度达95%以上。
所有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整体支出自评表》都要以附件的形式公开。
“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费用”“城市路灯电费”“道路拓宽改造项目”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6219.33万元,执行数为6219.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费用”改善了全县人员的环境,群众满意度达到95%,“城市路灯电费”给全县人民的夜晚及节日带来光明,满意度达到95%,“道路拓宽改造项目”给全县人员带来了方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意识不强,缺乏系统知识 ;二 是绩效目标设定不规范,管理职责不够明确,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绩效专业知识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021年我单位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1574.92万元。
2.2021年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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