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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附件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1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4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4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4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6
第五部分 附件..................................8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规章、政策和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
3、具体处理本级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劳动人事预防并对本级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正股级建制,核定正股级领导职数1名。核定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工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6.11万元、支出总计56.1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56万元,增加4.78%,支出总计增加2.56万元,增加4.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工会福利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1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1万元,占比97.68%;项目支出1.3万元,占比2.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11万元、支出总计56.1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56万元,增加4.7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56万元,增加4.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工会福利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6万元,增加4.7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工会福利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9.96万元,占比89.04%,日常公用经费6.15万元,占比10.9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5万元,占92.05%;住房保障(类)支出4.46万元,占7.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57.1万元,支出决算5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52.9万元,支出决算5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比2020年决算增加2.13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工会福利费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2万元,支出决算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9%,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比2020年增加0.43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9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单位在职职工保险缴纳、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38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系统中通用设备数量9台,原值30787元,家具、用具23件,原值1105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业务费用100%;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刊物征订份数征订5份以上,差旅费报销次数10次以上,经费拨付准确率达100%,经费报销及时率达100%,用户满意度达到95%,下一步措施:严格执行经费补助报销标准,节约业务费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项目支出符合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较为规范。评价结果满意。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92.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评价结果为优,该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十足、全过程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达到了预期追求,满足了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综合业务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控制机制,加强建设,强化项目督导考核。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021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2021年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1年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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