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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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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古县民政局始建于一九七八年八月,在中共古县县委、古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我局主要担负的工作职责:

⑴、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谋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⑵、负责全县社团、县级单位所属和挂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⑶、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主管全县社会救济工作。承担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全县福利企业的报批以及对全县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的监督落实。

⑷、指导全县基层政权建设;负责全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⑸、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⑹、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承办乡镇一级行政区划有关事项;负责与邻县行政区划界限勘定,调解或处理全县行政区域内乡镇一级以上(含乡镇)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⑺、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仪服务工作。

⑻、具体实施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对城区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落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工作的具体实施并管理本级福利资金及资助项目的审批工作。

⑼、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⑽、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工作,搞好全县民政系统干部培训、教育、表彰等工作。

⑾、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

我局现有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干部职工27人,其中:行政公务员9人,事业干部职工18人。离退休人员12人。内设机构“办公室”、下属“四个事业单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岳阳镇敬老院、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922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1228.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的优抚补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政府性基金等专款比上年增加。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724.39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12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补助、五保户补助提标发放,岳阳镇敬老院工程修建。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47.07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比预算增加3574.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优抚补助、低保补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政府性基金(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3377.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优抚补助、低保补助、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等专项款发放,上级拨入政府性基金用于岳阳镇敬老院工程修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本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0.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9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岳阳镇敬老院工程修建招待费比上年增加;比2018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招待上级检查岳阳镇敬老院工程进度及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批次 人次 为5次42人。

三、单位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本单位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9.15万元,比2017年决算19.34万元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补发车补,2018年福利费提标。2018年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印刷费、手续费、租赁费、汽车租赁费、冬季取暖费、福利费。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房屋位于岳阳镇338号,修建于2003年,房屋面积为3200㎡,197.86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目前我单位固定资677.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资产168件,64.09万元;专用设备资产23件,34.9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资产650件,34.45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资产4491.72㎡,543.76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资产3件,0.32万元。比2017年677.15万元增加0.45万元,原因为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服务为3人,7.2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

2018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89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

2018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89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4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岳阳镇敬老院工程修建南垣乡刘垣村五保院维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山西省临汾市古县民政局.XLS




古县民政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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