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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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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质监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各类企业和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其登记事项,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注册行为实行监督管理。

2.依法组织监督辖区市场竞争行为,在职权范围内或授权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3.依法组织监督辖区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依法对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5.依法组织监督管理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

6.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7.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其违法行为。

8.根据授权制定商标发展战略,宣传贯彻商标法律知识,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省著名商标,认定(推荐)知名商标。

9.依法组织监督管理辖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

10负责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1.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统计、信息、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12.承担辖区内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打假相关事务。

13.宏观管理和指导本辖区的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方面纲要,研究拟定提高本辖区产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14.负责辖区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工作;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15.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16.监督和管理辖区实行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7.综合管理辖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10个)

综合办公室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股

人事教育股

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股

法制股

综合稽查股

经济检查股

市场监督管理股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

非公党务办公室

2、派出机构(3个)

古县延庆工商所

古县北平工商所

古县古阳工商所

3、所属事业单位(4个)

古县消费者协会

古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古县民营企业协会

法制宣教中心

质量技术检验测试所

4、人员编制(共70名,其中:行政62名,事业8名)

古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9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另行核定工勤人员编制5名,合计34名。

古县延庆工商所行政编制18名;古县北平工商所行政编制5名;古县古阳工商所行政编制5名。其中古县延庆工商所设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古县北平工商所和古县古阳工商所各设领导职数1名(正股级),合计28名。

三个协会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共6人,法制宣教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人,合计8名。

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4名,临时工作人员8名,退休人员54名,共计126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对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度拨款941.69万元,本年度拨款917.67万元,比上年减少24.02万元,是因为人员变动,整体划转,拨款收入相对减少;

2.人员经费支出上年支出820.69万元,本年度支出509.74万元,比上年减少310.95万元,是因为人员变动,整体划转,人员工资减少;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上年支出31.28万元,本年度支出99.0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7.77万元,是因为增加了公务员车补,走的其他交通费的经济科目;

4.项目支出上年度支出83.07万元,本年度支出37.77万元,比上年减少45.3万元,是因为上级下发项目资金相应减少;

6.固定资产价值上年度为531.05万元,本年度固定资产价值为415.57万元,比上年减少115.48万元,是因为资产报废核销及划转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7.年末编制人数上年度为77人,本年度为70人,比上年减少7人,是人员变动,整体划转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8.年末实有人数上年度131人,本年度为118人,比上年减少13人,是因为人员变动,整体划转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说明

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1.1418万元,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为4.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3.1582万元,因业务量增加,检查下乡工作增加,增加了公务用车开支;上年度公务接待费为0.31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为0.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9万元,因业务量增加,上级单位检查工作相应增加,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99.05万元,全部用于维护机关工作正常运行经费。

(5)政府采购情况1.8万元的采购经费全部用于购置了办公设备。

(6)我单位2017年度资产占用情况为415.57万元

(7)我单位2017年度无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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