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发布机构: | 古县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
标 题: | 古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青翘、酸枣资源违规采青的通告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文 号: | 古政通〔202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 题 词: |
连翘、酸枣是我县主要的中药材资源,也是我县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青翘、酸枣采收秩序,提高产量和品质,促进农民增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境内青翘采摘时间从七月下旬开始,酸枣采摘时间从九月下旬开始。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收购、销售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严禁青翘、酸枣抢青采收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抢青采收管控工作,要加强辖区内青翘、酸枣资源的保护,加强宣传引导,明确管理责任。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主动履责,对本辖区内抢青采收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切实维护采收秩序。各村村民委员会要结合实际,通过张贴通告、广播、微信群等形式,把禁止抢青采收的政策宣传到户到人,采取巡逻看管、公益林管护员兼管等有效措施,坚决制止抢青采收行为。
三、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大对青翘、酸枣抢青采收行为的打击力度。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要对抢青采收的行为,按照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到采收期在我县境内收购的企业和商贩,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抢青采收危害性的宣传,增强中药材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制抢青采摘和收购行为。
四、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渠道加强对严禁抢青采收工作的宣传,增强广大农民杜绝青翘、酸枣抢青的自觉性。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举报抢青采收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
古县林业局0357-8322466
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7-8326111
古县农业农村局 0357-8322586
古县公安局 0357-8324111
北平镇0357-8355426
古阳镇0357-6120202
岳阳镇0357-8322304
三合镇0357-6129369
旧县镇0357-8388635
南垣乡0357-6129817
古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古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200944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5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