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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用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补充通知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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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发区管委会、岳阳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文件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增加油松、白皮松树种补偿标准,增加青苗、荒坡补偿标准。

现将《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用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充)》,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用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充)

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建设用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充)

序 号

项 目

规 格

标 准

备 注

1

油 松

20cm以下

50/


21-30cm

100/


2

白皮松

1.5m以下

150/


2m-3m

200/


3m以上

300/


3

青 苗


1180-1200/

按占一补二,占二补三标准进行赔付。

4

荒 坡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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