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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旧县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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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旧县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旧县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本乡镇继续根据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工作:

  (一)调整了有关工作机构。4月份根据领导分工,重新调整了分管领导,明确了责任;并按照职能分工,继续确定党政办公室为本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积极落实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各项制度更加完善

  2016年,我镇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受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公开时间更加及时

  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时效性工作立刻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等。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程序更加严谨

  严格审查程序和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政府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镇政府通过“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和宣传窗发布各类信息, 2016年,我镇通过镇、村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累计143条。镇政府公示栏公布了包括年度预算、决算、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二孩生育证办理、民政优抚对象、民政五保对象、民政救济、危房改造、扶贫移民、爱心助学、征地拆迁赔偿、发展党员、三资等信息,各村公示栏也相应公布了党建、计生、民政、国土、扶贫、农业、三资等政务信息。

  (二)通过各类大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村干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党代表会议等,及时公开政府各项经济数据、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工作进度、人事任免和工作计划等,保障全镇机关干部、村两委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古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我镇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完成情况:规划编制旧县镇小城镇建设;旧县镇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工作计划;通过2016年决算和2017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对旧县镇机构设置、法定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历、分工、办公地点和办公电话进行公示;对重大建设项目,包括旧县村棚户区改造、旧县村前街道路改造、尧店村“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旧县镇万亩杂粮基地建设、大象生猪养殖建设的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及时在大会上通报进度;及时修订并上报突发事件、护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汛、食品安全、治安或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及时公布长临高速及连接线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及时公布对涉及民生、社会保障尤其是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支农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按季度按要求公布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镇未收到要求公开本级本部门信息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镇未有要求公开本级本部门信息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乡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6年,本乡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乡镇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街道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及时响应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和查处,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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